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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特征

发布时间:2022年07月05日 来源:南宁招标投标法律咨询律师
[导读]:  韦俊律师,南宁招标投标法律咨询律师,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

 韦俊律师,南宁招标投标法律咨询律师,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  

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

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:一是发起设立;二是募集设立。

  发起设立

  发起设立,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,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而设立公司。

  1、发起设立的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:

  募集设立

  募集设立,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,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。

  1、募集设立的程序如下:

   发起人认购股份。

 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,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%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此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   公告招股说明书,制作认股书。

 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,并载明下列事项: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;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;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;募集资金的用途;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;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。

   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。

  发起人就股份承销的方式、数量、起止日期、承销费用的计算与支付等具体事项,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;发起人就代收和保存股款的具体事宜,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。

   召开创立大会。

  创立大会通常被认为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决议机构。发起人应当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。创立大会由发起人、认股人组成。

  创立大会的职权包括:

  ①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;

  ②通过公司章程;

  ③选举董事会成员;

  ④选举监事会成员;

  ⑤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;

  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;

  ⑦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,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。

 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,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。

  设立登记并公告。

 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,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,并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,提交有关文件。

  文件包括:

  ①公司登记申请书;

  ②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;

  ③公司章程;

  ④验资证明;

  ⑤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;

  ⑥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;

  ⑦公司住所证明。

  其中,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,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。

股份有限公司特征

  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;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,股票可以依法转让;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,无最高额规定;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;每一股有一表决权,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,享受权利,承担义务;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。

 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:

  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;

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,如法国规定,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;

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,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;

 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,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,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,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,没有资格限制;

  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,但不能退股;

  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,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,进行选择;

  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,手续复杂。由此可以看出,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"资合公司"。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,购买了股票,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,因此,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、广泛、大量地集中资金。同时,我们还可以看到,虽然无限公司、有限公司、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,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,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,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,因此,狭义地讲,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。

  1、股东具有广泛性。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,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,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。

  2、出资具有股份性。股份制公司中,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。这一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之一。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,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。

  3、股东有限性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,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。

  4、股份公开、自由性。股份公开性、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。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,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,分散广泛。同时,为提高股份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,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,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。

  5、公司的公开性。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,还必须向社会公开。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,这也是和有限公司的区别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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